商报讯记者日前获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将于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同时废止。
新《指导目录》引导外商将投资更多地转向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业、环保产业、新材料产业等,这将有利于优化外资使用结构。比如在“饮料制造业”类别增加了 “植物饮料的开发生产”的鼓励类条目,在“纺织业”类别增加了“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天然纤维产品加工,采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的高档服装生产,高档地毯、抽纱、刺绣产品生产”等鼓励类条目。此类内容的调整和我市民营企业的发展方向也相一致,这样将大大拓宽我市相关产业的投资领域范围,鼓励外资向更高层次的产业投放,带动我市产业结构升级。
一些国内已经掌握成熟技术、具备较强生产能力的传统制造业不再鼓励外商投资,比如《指导目录》在鼓励类“金属制品业”类别分别取消了“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制造”、“汽车、摩托车模具、夹具设计、制造”等条目。另外,还有很多涉及高污染、高能耗、高物耗等“三高项目”不再鼓励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