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证过期;
二.信用证装运日期过期;
三.受益人交单过期;
四.运输单据不洁净;
五.运输单据类别不可接受;
六.没有“货物已装船”证明或注明“货装舱面”;
七.运费由受益人承担,但运输单据上没有“运费付讫”字样;
八.启运港、目的港或转运港与信用证的规定不符;
九.汇票上面付款人的名称、地址等不符;
十.汇票上面的出票日期不明;
十一.货物短装或超装;
十二.发票上面的货物描述与信用证不符;
十三.发票的抬头人的名称、地址等与信用证不符;
十四.保险金额不足,保险比例与信用证不符;
十五.保险单据的签发日期迟于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不合理);
十六.投保的险种与信用证不符;
十七.各种单据的类别与信用证不符;
十八.各种单据中的币别不一致;
十九.汇票、发票或保险单据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
二十.汇票、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的背书错误或应有但没有背书;
二十一.单据没有必要签字或有效印章;
二十二.单据的份数与信用证不一致;
二十三.各种单据上面的“Shipping Mark”不一致;
二十四.各种单据上面的货物的数量和重量描述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