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国家计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一次市场价格检查。
《通知》指出,对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以开展“3.15”活动为契机,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宣传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宣传处理价格违法行为的程序和有关规定。并向消费者讲解,哪些是应该予以抵制的价格违法行为,以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开展“3.15”活动期间,要选择一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公开处理,以对违法者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推进明码标价工作,认真抓好“明码标价示范街”、“明码标价示范市场”、“明码标价示范商店”等活动。要深入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引导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促进其增强价格自律意识,规范价格行为,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认真受理群众的价格投诉举报,加大查处力度,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目前,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正在认真部署,采取措施,积极贯彻国家计委通知,使“3.15”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