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企业创新有积极带动作用的16个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领域内,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这些装备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和国内不能生产的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其中,上市公司所退税款按定向增发新股转作国家资本金。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如是表示。通知强调,所退税款一般作为国家投资处理,转作国家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通知强调,企业收到退税税款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所退税款转作国家资本金。其中,上市公司按照证监会有关定向增发新股的规定执行;国有独资企业直接增加注册资本金。其他企业按下列方式转作国家资本金:含国有股东的公司制企业,由国有股东持有新增国家资本金所形成的股份(存在多个国有股东的,持股比例由各国有股东协商确定);无国有股东的企业,由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持有国家资本金所形成的股份。
通知指出,对于已实施进口零部件、原材料先征后退政策的重大技术装备,经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审核确认,停止执行相应整机和成套设备的进口免税政策;对其中部分整机和设备,根据上下游产业的供需情况,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采取降低优惠幅度或缩小免税范围的过渡措施,在一定期限内继续给予进口税收优惠,过渡期结束后完全停止执行整机的进口免税政策。
这16个行业涉及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大型石化设备;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大型薄板冷热连轧成套设备及涂镀层加工成套设备;大型煤炭井下综合采掘、提升和洗选设备以及大型露天矿设备;大型船舶、海洋工程设备;轨道交通设备;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大型施工机械;重大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关键精密测试仪器;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设备和数控系统及功能部件;新型纺织机械;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集成电路关键设备、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设备、电子元器件生产设备、无铅工艺的整机联装设备、数字化医疗影像设备、生物工程和医疗生产专用设备;以及民用飞机及发动机、机载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