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市场经济采购原则和工资计算方法两项规则被修改,专家认为,中国受冲击最大
2006年10月19日,美国商务部对反倾销调查规则作出调整,规定中国企业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其使用的原料在市场经济国家的采购量超过其原料总量的33%,才能避免美国对该产品使用替代国价格来确定成本,进而依据这一成本来进行反倾销与反倾税率的判定。
这一规则的修改将使得中国出口产品在美国被认定为倾销的机率大大增加。
过去,美国商务部在计算非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生产成本时,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的原材料价格,一般采用替代国价格计算;但如果企业能证明产品原料是从市场经济国家购得,就可以直接将购买价计入成本,同时此价格还可以同时用于计算企业从本国国内购买的同等原材料的价格。比如,若某企业使用的钢材,60%从某个市场经济国家进口,40%在国内购买,那么全部钢材都可以在市场经济国家采购价计算。
业内人士告诉《财经》,很多中国企业在反倾销调查中充分运用了这一规则,有效地降低了倾销幅度。以美国对华卧室家具企业反倾销案为例,一些中国企业由于采用了从俄罗斯(2002年被美国确认为市场经济国家)购得的低价木材,使得其大量成本得以按实际价格计算,大大降低了最终认定的倾销幅度。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家具案的判定正是引发美国政府启动此次修法的导火索。
美国商务部修改这一规则,是针对来自美国以外的所有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但由于目前未被美国承认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只有中国、越南等少数国家,而中国又是对美贸易第一大国,因此有专家认为,中国受冲击最大。
另一个修改的反倾销调查规则是,在计算产品的人工成本时,加入了社会保险等福利收入。人工成本项的提高将使得产品最终被认定的实际价值升高,这样更容易高于进口国的实际出售价,也使得产品被认定为反倾销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这对于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非常不利。”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燕告诉《财经》。
张燕认为,从市场经济国家采购量必须高于“33%”的比例也“比较高”。此前许多反倾销案中,有的中国企业在市场经济国家采购比例只占总量的10%到20%,依然被判定为“有意义的采购”,其总体采购完全按照市场经济采购的价格来计算。“家具案中许多企业就是因为这个原则,成本大大降低,获得了6.65%这样的低税率。”张燕说:“但是现在不可能了。由于替代国价格很难控制,成本立刻就上升了。”
美国商务部对反倾销调查规则的修改,经过了近一年半的酝酿。早在2005年5月到6月,美国商务部即对市场经济采购原则、反倾销税征收时间、企业工资计算方法等三项规则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征求各界意见。
在美国修法过程中,中国商务部曾批评33%的门槛是美国“任意拟定的”,反对对此规则进行修改。中方还曾经建议在计算产品人工成本时,选择印度等少数和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接近的国家的数据——美国商务一直沿用的计算办法是从国际劳工组织公布的58个国家的数据来推算调查企业所在国的工资水平。这58个国家多为英国、瑞士等高工资的发达国家,由此推算的工资水平与中国差距很大。“美方在其他计算中都以印度为替代国计算,偏偏在计算小时工资率的时候却不这样做。”张燕说。
中方的要求遭到拒绝。根据美国商务部发布的公告,上述修订已于美国华盛顿时间10月19日生效,适用于在此后发起的反倾销调查、行政复审和新出口商复审。据张燕介绍,今年10月底进行行政复审的中国小龙虾仁、焦炭、螺纹钢等行业的企业将首当其冲,遭遇最新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