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定的市级行业技术研究中心(行业重点实验室)给予50万~100万元的经费补助,省级重点实验室给予100万~200万元的经费补助,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给予200万~500万元的经费补助。近日,温州市出台《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科技强市和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符合《意见》中所规定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政府给予的补助或奖励。
据该意见,温州市将加强科技资金集成,加大经费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创建各级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补助科研经费50万元。对列入企业信息化工程及信息化试点和示范企业计划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0%~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对获得国家专利示范(试点)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的奖励。
此外,对列入国家级孵化器创建计划的业主单位一次性给予每家补助100万~200万元,对列入省级孵化器的一次性给予每家补助50万~100万元,对列入市级孵化器的,择优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