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在这次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调整中,电机是作为“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据商务部相关人员介绍,这次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调整属结构性调整,是国务院今年实施宏观调控政策采取的综合措施之一,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外贸转变增长方式,推动进出口贸易均衡发展。
通过这一新政,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目前电机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飞涨的问题,我国电机行业将迎来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
新政策出台
回顾一年前的9月26日,中小电机分会在行业产品出口异常艰难的情况下在上海召开中小型电机行业出口工作会议暨欧盟两个指令研讨会,前来参加会议的代表们反映,电机是我国电工产品中主要出口创汇产品之一,长期以来“薄利多销”,以致在低成本的发展过程中没有积累,马上就遇到了原材料的涨价且成本提高问题、出口退税降低和人民币汇率变化给电机出口带来的影响。
近年来电动机国际市场需求量很大,处于高增长阶段。随着电机产品国外市场的进一步拓展,中小型电机在出口数量、品种、产品档次、创汇额上将会有重大突破。有专家提出,未来几年如何融入国际市场,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中小型电机行业发展的重要生命线。
在2005年召开的研讨会上,国家商务部政策研究室吴国华处长、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孙广彬副主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标准部郭丽平高工和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市场部张万祥主任在会上认真听取意见后,分会根据会议精神向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和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以中电协中秘(2005)056号提交了“关于呼吁政府有关部门给予中小电机行业产品出口相关优惠政策的报告”,建议政府部门给予优惠政策,建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中小电机行业的实际情况,争取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中小电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相应调整政策。
契机来临
此后,机电商会和电器工业协会到4户重点出口企业进行了调查,机电商会又于2005年12月13~14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电动机出口工作会议。通过一系列工作,行业上下形成共识:改变目前我国电机出口不利局面的根本措施在于加强自主研发、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附加值和打造国际品牌。
然而,这些措施都不是短期内能见到明显成效的。因此,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于2006年2月8日以机电商电函字(2006)56号《关于提高我国中小型电机出口退税率的建议》联合行文给国家商务部规财司,代表行业呼吁将中小电机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恢复到17%;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在过渡期内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以使电机出口企业度过这一困难时期。
现在,五部委联合发出的通知已明确将税号为85012000-85016430的交直流两用电动机、直流电动机及直流发电机、其他单相交流电动机、多相交流电动机、交流发电机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电机行业争取到了这样一个发展机遇。
中小电机分会认为,这将是一个难得的大好机遇,并号召全国的电机制造企业为有效应对国外贸易保护主义的挑战,促进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健康发展。分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要努力调整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二要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杜绝在开拓国际市场时的恶性竞争,要采取正确的国际营销策略。相信在我国政府、商协会、出口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电机行业将会发展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