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终于正式启幕。
11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电力资产划分、主辅分离、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电价机制都将是改革重点。而有专家认为,电改重中之重是打破现有的行政垄断格局。因为电力管理体制的掣肘,恰恰体现在电价的行政垄断上。
挑战行政垄断带来的碰撞
在河南登封市大冶镇的一家民营变电站,当年紧张而忙碌的红火景象已不再现。看着投资6000多万元的工厂不能复工,创始人登封市大冶镇煤炭协会会长董桂范心急如焚,跑市里、跑发改委,主管市长来了一次又一次,协调会开了一场又一场,但是电还是没能送到。
由于对电价不满,去年7月,河南省登封市大冶镇煤炭协会筹资6000万元建设的变电站开始运营,采购当地民营小电厂电价是每千瓦时0.347元(当地的电力部门购电仅需要0.305元)可他们售出电价才0.352元,远远低于当地销售的0.5元~0.7元电价。平价供电,救活了当地十几家因为缺电而停产的企业。
敢于从垄断行业里分一杯羹,大冶变电站引来广泛关注。而正当董桂范率领着一帮人干着热火朝天的时候,变电站收到要求停业整顿的通知。河南省发改委的说法是:“私自定价售电违反发改委的审批制度,即使他们申报,也不会有单位敢审批。”
是被电力垄断体制所扼杀,还是像专家所希望的成为电力体制改革的样本?据悉,电力项目审批立项、制订电价政策和核定电价的权力一直在发改委,这使得整个电价管理一盘散沙,很难按供求关系来决定。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刘纪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电改启动以来,电力行政性垄断的本质不仅没有打破,还有进一步加强的趋势。因为中国的电力改革总是拿分拆企业的组织体说事,根本不去触及行政审批部门的电价和项目审批制度,以至于进入了电价上升、电网事故频繁发生的“死循环”。因为市场无法通过有效的价格信号约束企业的行为。
“十一五”方案谋破垄断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大冶变电站真正触及了电力部门的痛处。电力改革的下一步应该是对于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摒弃旧的行政审批制度,逐步建立电力价格的浮动机制。”长江商学院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魏锋说,“但愿这次改革能成为像安徽凤阳小岗村那样的改革范本。”
其实,魏锋的这一设想发改委和电监会早已悄然酝酿。
国家电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王强透露,早在2005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与电监会就开始对电力市场进行深入的调研和分析,重点梳理了电力改革存在的问题,并基于此制定了下一个五年当中,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和工作安排。
据悉,《意见》初稿最初由电监会起草,再被呈送给发改委、国务院,国务院又转给各大企业。“我们修改了很多稿。”王强说,最终通过的《意见》是贯彻2002年的“5号文”精神,即当年国务院下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所确定的原则和方向,着眼于打破这种垄断,形成合理的电价机制,即最终发电上网电价与售电销售电价均由竞争形成而非政府定价,着眼于打破这种单一购买,电力运行效率低下的局面。
所谓“竞争”,也就是实行竞价上网,放开购售电主体,形成多个购售电主体竞价的格局。对于像大冶镇这样的农村用电户,购售电主体多元化将与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相结合。
建立买家谈判机制
一位监管研究人士告诉记者,此次电改后,一种可能的情况是,任何用户都可以参与市场的竞争。每个用户都有自己的选择权,届时包括普通百姓的用电,都可以去找一家发电公司去“讲价”。
中国能源网CIO韩晓平认为,电力改革的关键就是要建立这种“买家”谈判机制,电力用户可以与发电企业和输电企业进行交易,双方根据用电量、负荷规律和相应的设备利用率,以及供电保障水平商定电价,并签订有量、有质、有时间、有负荷的购售电协议。
日前,一支由国家电监会、南方电监局一行5人组成的核查组到达广东省江门市,实地核查台山直购电的试点情况以及台山直购电是否具备实施条件。“如果直购电试点启动,意义不仅仅在于江门市几家企业通过合约方式改变了固有的交易内容与合作方法,它将对中国电力改革产生重要影响!”王强认为此举意味深长。
所谓“直购电”就是购电方与发电谈妥购电价格,既可以架设单独线路,也可以选择通过公共电网供电,只需支付少量的过网费,大大降低了大用户的购电成本,提高了企业效率。
但是,上述监管人士认为,从改革的角度讲,仅仅引入多个大用户直购电还是不够的,因为大用户在与省电力公司谈判时,谈判地位不对等。具体的改革可能会是,县级供电公司也有权利与用户直接签订用电合同,逐渐发展成为像大冶这样的民营企业也参与进来。这样一来,买卖双方的谈判地位才能比较对等,有效的市场询价机制才能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