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日与厦门厦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4.84%股权,下称"厦工集团")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公司将其持有的厦门锻压机床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9589万元,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下称"厦锻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厦工集团;厦工集团将其持有的厦门厦工新宇机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80万元,下称"新宇公司")60%股权、部分房产及土地(桥箱厂房、结构件三工场厂房及桥箱厂房对应用地)出让给公司。本次资产转让将以核准的净资产为定价基准,双方确认厦锻公司90%股权的作价为114885850.28元,新宇公司60%股权的作价为56618977.19元,厦工集团部分厂房及土地作价95032700元。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经有关有权部门的批准。